國立屏東大學半導體製程學分學程實施計畫
107年1月17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年3月2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7年3月29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學程名稱】:半導體製程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目前半導體、面板以及能源科技公司為本系學生就業最多的半導體製程,也是目前南部科學園區重點發展的產業。未來更有華邦電子以及台積電分別於高雄及台南的大型科技投資案。而如公司中的黃光蝕刻、產品開發等部門工作並非單一系所專長能涵蓋,常須結合物理及化學的知識方較能較快上手。且除專業課程外,專利的研讀及撰寫實務、科技管理等課程皆是目前課程中較欠缺的。因應此類需求,本系將整合彼此課程規劃出半導體製程技術學程、觸控面板技術學程以及綠色能源技術學程等跨系所學程。
三、【學程類別】:學分學程
四、【參與單位】:理學院各系
五、【學程負責單位】:應用物理系
六、【課程規劃】:採隨班附讀方式修讀本學程之課程,課程內容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後逕行公告。
七、【修讀條件】:本校大學部大二以上學生皆可申請修讀。
八、【招生名額】:不限,但受課程修課人數限制。
九、【所需資源】:由參與單位負責。
十、【行政管理】:學生修習本學程之選課及成績處理,悉依本校選課須知及學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限:欲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限內辦理申請。
(二)申請流程:填具申請單向應用物理系提出申請,經系審核後,提送錄取名單由教務處彙整經行政程序核定。
十二、【學程審查認定方式】:
(一)依本學程之課程規劃表應修畢十八學分以上者,始得核予本學程證明。
(二)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於畢業時,得提出經教務處註冊組認證之本學程成績單,向本學程負責單位申請核發學程證明,經本學程負責單位審查無誤後,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核發本學程證明及學位證書加註第二專長。
十三、【退場機制】:學程開設後,定期進行評核,以為持續改善之依據,若三學年內未有學生申請學分學程,或連續三學年內未有學生取得學分學程加註證明者,終止實施或修訂課程規劃。
十四、【要點修正程序】:本實施計畫經系、院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規章負責單位:應用物理系
國立屏東大學半導體製程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107年1月17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107年3月27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7年3月29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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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開課單位 |
學分數 |
選修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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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程 |
微電子學(一) |
應用物理系 |
3 |
必 |
本學程必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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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導論 |
應用物理系 |
3 |
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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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 |
薄膜物理與應用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任選四門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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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物理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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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空技術與應用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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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導體器件物理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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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導體製程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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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米結構製程與分析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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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工程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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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路學 |
應用物理系 |
3 |
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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