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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問題

問與答本系學生選讀通識課程自然與應用科學領域規定?

本系學生不得選讀以下二門通識課程:
自然科學概論、物質科學概論,其餘均可修習。

問與答專業課程有地球科學概論,通識也有地球科學概論,能夠選擇其中一門修習嗎?

(1)因97學年度本系已將此科目納入系專業必選修課程3學分,即97學年度以後之入學新生不得選修
  通識課程

(2)其餘年級可以選擇系專業課程(3學分)或通識課程(2學分)擇一選擇,差別只在於學分不同。


 

問與答94至96學年度之入學生通識核心課程「資訊與電腦」尚未修讀者該怎麼辦?

(1)自97學年度起業已修正為「網頁設計」及「多媒體與動畫設計」(均另含進階課程)。
(2)關於94至96學年度之入學生尚未修讀必修之「資訊與電腦」者,經97年10月16日本校97學年
  度
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決議:自97學年度第2學期起,可以選修新課程中「網頁設計」或
  「
媒體與動畫設計」之一抵充。


問與答通識體育課程學分修正?

(1)97學年度大一新生之通識體育課程由原每學期0學分2小時更為0.5學分2小時。
(2)97學年招收之二.三年級轉學生及其他(配合95.96級)係適用原每學期0學分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