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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菁英獎學金獎勵辦法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菁英獎學金獎勵辦法

  • 宗旨: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國巨公司」)為培育被動元件領域之專業人才,獎勵優秀學子。並藉由實質交流,培育、延攬菁英學子於學成後加入本公司行列,故設立國巨菁英獎學金辦法。

  • 申請資格:
      1. 凡就讀各大專院校,理工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碩、博士生得提出申請。
      2. 參與國巨菁英獎學金之學生應為全時一般生,非在職專班、進修部學生。
      3. 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4. 承諾於畢業或役畢需依受領獎學金之時間任職於國巨公司。

  •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1. 碩士生:十名,以二年為限,一年新台幣10萬,總額新台幣20萬
  2. 博士生:五名,以四年為限,一年新台幣20萬,總額新台幣80萬。

  • 甄選方式:
  1. 初審:書面審查。
  2. 覆審:初審合格學生於國巨公司安排面試後核定。
  3. 公告錄取:經國巨公司審核定通過並公告錄取之國巨獎助學生,須完成「國巨菁英獎學金合約」之簽約手續,否則視同放棄。

  • 權利及義務:
  1. 國巨獎助學生應於畢業或役畢後,於三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國巨公司,以利國巨安排聘用事宜,並於國巨公司指定報到日進入國巨公司任職,其薪資與職等依國巨公司規定以碩士或博士學經歷核定,福利比照一般正式員工。
  2. 到職簽約金:受獎學生於入職後,試用期滿加發碩士30萬、博士50萬元簽約金,如因故離職,應依服務時間繳回非在職比例之到職簽約金。
  3. 國巨獎助學生,非經國巨公司同意,不得於其他企業服研發替代役。
  4. 國巨獎助學生於受領期間得依公司安排,參加公司舉辦之活動,並需接受分享/受訪等行程安排。
  5. 國巨獎助學生需依獎學金收領月數綁定服務時間(年限以半年為單位起算)

請領月數

應服務時間

01~06個月

半年

07~12個月

一年

13~18個月

一年半

19~24個月

二年

請領月數及對照應綁定服務年限依此類推,綁定服務年限至多為四年(博士班)

  • 權利之解除及違約責任: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國巨公司即解除其所有獎學金權利,國巨獎助學生應一次返還其已受領之全部或部份之獎學金及簽約金。

  1. 畢業或役畢後另行就業、進修或未依約定前來本公司報到。
  2. 已在本公司服務未滿規定期限而辭職或免職者,依照已履行服務年限比例返還。
  3. 中途轉學、休學、退學、未能如期完成學業。
  4. 經判刑宣告確定者。涉及訴訟或其他事情,經甲方評估認為足已影響乙方之品性操守或本公司形象者。
  5. 提供之資料有虛偽造假並經查證屬實者。

  • 申請文件:
  1. 菁英獎學金申請表
  2. 教授推薦函一份
  3. 成績單

碩士生:大學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

博士生:博士資格考通過證明、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操行成績及獎懲記錄

  1. 學生證、身份證影本
  2. 自傳及生涯規劃書
  3. 語文檢定證明、各種檢定、特殊獎項證明、發表或獲獎作品相關資料

  • 申辦與審核:

申請方式可透過紙本或電郵申請

  1. 紙本申請:備妥文件「掛號」郵寄:(811)高雄市楠梓區西三街2號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收(註明「申請國巨菁英獎學金」)
  2. 電郵申請:請將上述資料掃描為電子檔(限PDF),寄至kathy.lin@yageo.com,標題格式須為:申請國巨菁英獎學金-姓名,寄出後請來電確認:07-961-8999#3737 林小姐。
  3. 審核程序:書審合格再安排面談,審核將於收到申請文件後一個月內完成,再通知結果並簽約。

  • 獎學金發放
  1. 每學期期初學生應提供註冊單、成績單影本予本公司。
  2. 確認學生提供之註冊單及成績單後,獎學金於每學期期初匯入學生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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