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系學生不得選讀以下二門通識課程:
自然科學概論、物質科學概論,其餘均可修習。
|
專業課程有地球科學概論,通識也有地球科學概論,能夠選擇其中一門修習嗎? |
|
(1)因97學年度本系已將此科目納入系專業必選修課程3學分,即97學年度以後之入學新生不得選修 |
94至96學年度之入學生通識核心課程「資訊與電腦」尚未修讀者該怎麼辦? |
|
(1)自97學年度起業已修正為「網頁設計」及「多媒體與動畫設計」(均另含進階課程)。 |
通識體育課程學分修正? |
|
(1)97學年度大一新生之通識體育課程由原每學期0學分2小時更為0.5學分2小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