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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目標
1.培養光電學術研究領域專門人才。
2.培養材料學術研究領域專門人才。

二、課程課程結構與應修學分
所有研究生必須修滿畢業學分24學分,包括:
1.專業必修課程:6學分學分。
2.專業選修課程:至少18學分學分。
3.外加論文(必修6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內。)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數內。研究生須於新生報到
一學期內決定指導教授,至系辦提出申請,並經論文口試通過後方得畢業。
 
4.每學期選修學分數限制
年級 每學期選修學分數下限 每學期選修學分數上限
碩一生 至少6.5學分以上 12.5學分
碩二生 至少3.5學分以上 12.5學分
延畢生 至少0.5學分以上
 
 

三、補修學分規定
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依照入學考試同等學力錄取或未具本系相關課程之學經歷背景者,應依下列規定
加修學分:
1.同等學力者,應加修相關課程4學分。
2.非相關科系畢業者,由系主任或導師建議加修大學部相關之基礎課程。
 

四、參與學術活動
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在學期間,需參與科學教育相關學術論文公開發表或相關學術活動並提出證明,
始得申請碩士論文口試,並於畢業前累積積分滿2點(含)為及格。

有關實施辦法依「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實施要點」施行。
 
 
 

五、研究生修業流程說明
 
請務必多加留意各項申請提出之時程期限並配合。
 請參閱每學年學生手冊!
 
 

六、相關表單 imageimageimage
附表1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附表1-2  研究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附表2    研究生論文研究計畫發表申請單
附表3    研究生論文口試申請單
附表3-2  研究生論文口試委員推薦書
附表4    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紀錄積點卡
附表5    碩士論文計畫建議表
附表6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結果通知書
附表7    碩士論文口試評分表
附表8    論文口試結果通知書
附表9    研究生學位論文成績繳送單
附表10   碩士班碩士論文中文簽名頁 (系辦幫您準備)
附表11   畢業申請書研究生用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下載)
附表12   博碩士研究生離校手續單 (正常情形下請線上申請)

七、論文格式規範
  
論文規式規範
書背